卷首所载一十馀案。最多所发明。乃治病求于本之切要者也。故冠于初卷。以为子弟之楷式。
每案临病撮药之际。匆匆手录。敢不饰文辞。今皆依旧案中首尾。有同方者。有换方至三五次者。可以见其前后缓急之法。
案中某人州里姓字。或录或否。望问之间。不遑详录也。
每剂所用药品。生半夏汤洗七次也。生橘皮去白不炒。生黄耆生附子生川乌头生南星之类。皆不煨熟也。川芎酒炒。麻黄不去根节者。欲缓其性也。瓜蒌带壳粗锉炒过。盖取速入于肺也。
药剂分量。皆用国秤也。卷尾所载独立老人用药方。亦同于此。古方分铢稍异者。乃录于每药下。使以知各有所取用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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