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顺证可加治〕
凡痘到十日。是谓收靥之期。其证虽顺美。宜必加治。但于补脾渗湿之中。少加解毒与之。后来可免馀毒热之患而已。
凡痘靥。自上而下者顺。(按自上而下者。言自口角两腮等处收结。非言天庭印堂也。犹易之地天泰。天气者降。地气者升。是阴阳交泰之象也。)从脚上。循腰以上者逆。必回谢至心窝。便死。若早提起元气。使回浆自上而下为妙。惟口角与阳物。先收者。此又为佳候。非自下而上之例。
痘至血化毒解。脓色如苍蜡。从口鼻。两傍人中。上下面部收起。渐至胸腹。次至两腿而终者。为顺。又额与脚背。一齐结靥。内症全平。饮食如故。神爽身轻者。并手足心。或手指尖。及阴处先收者吉。
痘色苍蜡。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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