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之义尚矣,医之理微矣,殊难一言蔽之。然凡病初起,皆气受之。若经年累月,则必精竭,精竭则神亦亡,此一定之理也。若虚不受补,或病深失治,以致于神亡而竟不可挽者,由于数尽者半,失于调治者亦半也。
夫断木可以取水,溶金可以得水,燃火生液可以得水,掘土为泉可以得水,故能培五脏则精无不生。况圆珠可以得水,则假无形以养精也。钻木可以得火,凿金可以得火,捶石可以得火,水底有火也,能养五脏则神无不存。况阳燧可以取火,则假无形以养神也。
若外感之致于死者,皆缘五气阻滞,经络不通,或火炎而精暴绝,或气乱而神遽扬,非内伤枯涸之比也。
凡治新病,首贵疏邪调气。火甚者兼滋阴精,气散者,并安阳神。所以治外感当救之速耳,待邪尽而后补之可也。若久病,必须丰填精髓,峻补真阴,安养元神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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