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经、大要治》曰:“气有多少,血有盈亏。病有盛衰,治有缓急。方有大小,合有奇偶。顺逆其气,虚实其血,上下其支,盈弱其形。其病有远近,其证有中外,办有轻重,治有缓急,当之适之,其至所为故也”。
故曰:“君一臣二,竒之制也。君二臣四,偶之制也。君二臣三,竒之制也。君二臣六偶之制也”。
“故近者,奇之。远者,偶之。汗者,不以奇。下者不以偶。补上治上,补下治下。制以急,急则气味益厚。制以缓,缓则气味益薄。言当适之,其至所为故者:此之谓也。病所以近,而中道气味之者,食而临之,无过其域也。病所以远,而中道气味之者,食而过之,无越其制度也。
是故治气平荣之道,近而竒偶,制小其服也。远而竒偶,制大其服也。大则数少,小则数多。多则九之,少则二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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