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曰:所谓泻者,攻其邪也。疾出以去盛邪之血,而复其眞气。此邪新客,溶溶未有定处也。推之则前,引之则止。逆而刺之,温血泄气也。刺出其血,其病立已矣。
若付(髟付)。贼邪与眞气营血之所合也微,波陇不起。则审循三部九候,盛虚而调之。
察其左右上下,相多及相减者,审期病脏以期之。
不知三部者,阴阳不别,天地不分。地以候地,天以候天,人以候人。调之中府,以定三部。故“知三部九侯,则大小滑涩、浮沉迟数頪矣”。
故曰:刺不知三部九候,及病脉之处。虽有邪气太过而至,不能知其邪。不知其邪,则至工莫能禁诛贼邪。若诛罚无过,命曰大惑。反乱大经,眞不可复。用实为虚,以邪为眞。用针无义,反为 ......
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,更多内容,请 注册或付费